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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西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

国家环保总局发出通知要求
2001-02-09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林英、通讯员林志锋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2月8日电记者林英、通讯员林志锋今天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:为了加强西部开发建设的环境管理,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向西部各省区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管理工作。

西部地区地域自然条件恶劣,生态系统脆弱,在开发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、保护优先、防治结合的原则。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坚决贯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举的方针,针对西部地区地域自然条件差异明显,珍稀濒危动、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分布比较集中等特点,进行分区分类指导,明确保护重点和具体措施。通知具体要求,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,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的规定,防止重污染企业及技术、工艺、设备向西部转移;建设项目的选址、选线和布局应与所在区域、流域的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,避免对当地敏感环境目标造成影响,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严重恶化或生态系统功能急剧退化;公路、铁路和管道运输等施工期长、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项目,应推行施工期环境监理试点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竣工验收管理。结合西气东输和南水北调等跨区域、跨流域大型建设项目的实施,环保部门还要开展区域、流域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。通知中还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、缓冲区和青藏高原的“江河源”等生态功能区进行旅游开发等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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